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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1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l0303759460號公告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專賣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月22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20350140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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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5月22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503509190號公告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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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1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l0303759460號公告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