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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臺北財政部賦稅署與盧森堡直接稅稅務局避免所得稅及資本稅雙重課 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8月7日財政部臺財際字第10324514492號函訂定發布,自10 3年7月25日生效(中華民國100年12月19日臺灣臺北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 虞哲與盧森堡直接稅稅務局局長 Guy Heintz於盧森堡簽署)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賦稅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8月7日財政部臺財際字第10324514492號函訂定發布,自10 3年7月25日生效(中華民國100年12月19日臺灣臺北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 虞哲與盧森堡直接稅稅務局局長 Guy Heintz於盧森堡簽署)
附件下載
臺灣臺北財政部賦稅署與盧森堡直接稅稅務局避免所得稅及資本稅雙重課(中文版)
臺灣臺北財政部賦稅署與盧森堡直接稅稅務局避免所得稅及資本稅雙重課(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