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為民服務工作小組評核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北普秘字第1061014528號函修 正發布第1點、第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關務

立法總說明

依據行政院一百零六年一月九日院授發社字第一0六一三0000八號函
,「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及「政府服務品質獎實施計畫」將自第九屆
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結果核定公告日停止適用,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九日
起實施「政府服務躍升方案」,並據以辦理「政府服務獎」評獎作業,爰
配合修正以符規定並完備法制作業。

法規異動

修正

一、目的
    為提升本關優質精進服務,落實「政府服務躍升方案」及「政府服務
    獎評獎實施計畫」,賡續推動本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特成
    立本工作小組,追蹤評核服務績效,俾提供便捷安全通關環境,提升
    本關為民服務形象。
〔立法理由〕
配合新頒方案及評獎實施計畫,修正依據以符合現況,並酌作文字修正。

二、任務編組
    本工作小組為任務編組,組織成員應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於職務異
    動時列入移交。其任務及編組如下:
  (一)召集人:副關務長
        1.負責指揮本工作小組相關事宜。
        2.主持本關年度為民服務工作小組會議。
  (二)副召集人:主任秘書
        1.協助召集人辦理本工作小組相關業務。
        2.執行本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相關業務。
  (三)執行秘書:秘書室主任
        1.協助副召集人執行本關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相關業務。
        2.召集相關成員,督導辦理本關參加政府服務獎參獎申請及實地
          評審相關事宜。
  (四)小組成員:各組、室及分關簡任稽核以上人員
        1.依據「政府服務躍升方案」擬定「關務署臺北關年度提升服務
          品質執行計畫」之單位執行策略及方法。
        2.負責督導推動前項經核定之執行計畫。
        3.督導所屬按季填報前項執行成果,於每季結束次月10日內送主
          辦單位彙總。
        4.配合辦理本關參加政府服務獎參獎申請及實地評審相關事宜。
  (五)主辦單位:秘書室企劃考核股
        1.彙整本關各單位所提執行策略及方法,擬定「關務署臺北關年
          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草案,提報工作小組研議或簽報為
          民服務工作小組召集人後,陳報關務長核定實施。
        2.彙總各單位按季填報執行成果,作為不定期為民服務考核參考
          ,擬具考核報告簽報關務長後追蹤考核。
        3.辦理本關參加政府服務獎參獎申請及實地評審相關事宜。
        4.彙總本關政府服務獎實地評審會議檢討改進事項。
        5.辦理本工作小組各項會議。
〔立法理由〕
一、配合新頒方案及評獎實施計畫修正內容。
二、修訂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訂定流程,並酌作文字修正,以符合
    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