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90079656B號令修正發布 刪除第4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技術職業教育

立法總說明

專科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一百零
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發布施行。為配合一百零八年六月五日修正公布之教師
法,本辦法有關軍訓教官消極資格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已增訂於專科
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本辦法無重複規定之必要,爰修正
第四條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刪除)
〔立法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專科學校軍訓教官有關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之規定,已配合一百零
    八年六月五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於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
    遴選辦法第九條明定,爰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