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師範校院辦理回流教育招收研究所、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及大學先修制度補充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1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1月27日教育部(88)臺師(二)字第 88008639號令訂定發布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師範教育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