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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七大學習領域任教專門科目認定參考原則及內涵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2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2月8日教育部臺中二字0990014281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師範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7月9日教育部台(91)師(三)字第91096207號函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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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2月8日教育部臺中二字0990014281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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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七大學習領域任教專門科目認定參考原則及內涵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