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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從事國際藝術教育交流活動處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2月16日教育部臺文(一)字第0990211786B號令廢止;並 自100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國際文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2月21日教育部臺文(五)字第 092001726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點;並自92年2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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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12月16日教育部臺文(一)字第0990211786B號令廢止;並 自100年1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