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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袍使用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8月5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93)訓字第0930100365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司訓所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1年12月2日法務部九十一訓字第0830號函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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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8月5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93)訓字第0930100365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