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來臺設立辦事處從事業務活動許可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0月16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0980085053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9條;並自即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