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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承受隨業務移撥之省級公務人員暫行編制表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1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11月15日交通部(90)交人字第064783號函自90年8月1日起廢 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交通部(88)交人發字第 8832號令訂定發布;並自88 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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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0年11月15日交通部(90)交人字第064783號函自90年8月1日起廢 止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