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考字第 1041001516A號令修正 發布第1條、第5條、第6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主計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7年12月28日行政院主計處臺義本字第1388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 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2年4月29日行政院主計處臺義本字第 0403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9 條及附表 1至附表 3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93年4月12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一字第0930002317B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之附表一、第4條之附表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93年10月6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三字第0930006238B號令修正發布 第4條之附表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95年11月22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一字第 0950006890A號令修正發 布第1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96年7月10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四字第0960003790A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8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 22318號公告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主計處,自101年2月6日變更 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第 1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行政院主計總 處管轄)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7.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考字第1011001750A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1條、第5條條文及第3條之附表一、第4條之附表二、第 6 條之附表三(原名稱:行政院主計處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8. 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考字第 1041001516A號令修正 發布第1條、第5條、第6條條文

立法總說明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七十七年十二月
二十八日訂定發布施行後,嗣於八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九十三年四月十
二日、九十三年十月六日、九十六年七月十日及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歷經五次修正發布在案。茲配合現行主計專業獎章頒給實務作業,爰擬具
本辦法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條文,將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規
定酌作文字修正。

法規異動

修正

本辦法依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得頒給主計專業獎章資格條件,已於本辦法第二條明定,爰酌作文字修正
。

本獎章之請頒,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會議審查通過後,由主計長以公開
儀式頒給之。
〔立法理由〕
酌作文字修正。

本獎章證書之格式如附表三。但頒給外國人士者,得視需要變更之。
〔立法理由〕
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