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350501號公告訂定發布 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食品衛生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