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33
人,瀏覽人次:
82214991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一百零五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41260930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3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健保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 1041260930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3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