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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罕見疾病申請核發重大傷病證明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7003388 9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罕見疾病申請核 發重大傷病證明須知)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健保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7003388 9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罕見疾病申請核 發重大傷病證明須知)
附件下載
附表-全民健康保險罕見疾病申請核發重大傷病證明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