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使用勞動部全國勞工行政資訊管理整合應用系統管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8月2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竹環字 第1110025204B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科技部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使用勞動部全國勞工行政資訊管理整合應用系統管理 規範)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科學

法規異動

修正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規範
    使用勞動部全國勞工行政資訊管理整合應用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
    程序合宜,落實資訊安全管控機制,避免資料不當使用或外洩,特訂
    定本規範。
〔立法理由〕
修正機關名稱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理由同
修正名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