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72
人,瀏覽人次:
81414304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71071766A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 臨時使用國有林班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農糧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41041423A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71071766A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 臨時使用國有林班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
附件下載
附件一-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臨時使用國有林班地放置蜂箱申請書
附件二-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臨時使用國有林班地放置蜂箱使用契約書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