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09
人,瀏覽人次:
87457570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環境部環部氣字第1149102438號公告訂定全文2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空氣品質保護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環境部環部氣字第1149102438號公告訂定全文2點,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
法規異動
訂定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