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環境部環部氣字第1149102438號公告訂定全文2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空氣品質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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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異動

訂定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