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用保證對象及限制 (一)信用保證對象: 符合貸款要點第三點規定之中小企業。 (二)送保限制: 授信單位於授信時,知悉企業有本基金「票信、債信異常企業移 送信用保證注意事項」所列不得送保情形之一者,不得移送信用 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