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003 8640號函修正發布第7條條文,並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11 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70339543號函辦理)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402008 41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8條,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40021026號函准予照辦)(中華民國 104年7月14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 10402010470號 函發布自104年7月2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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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500011 240號函修正發布第15條條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5年4月13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50010749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1 05年6月14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502007750號函 發布自105年6月27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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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7月14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502010 250號函修正發布第12條條文,並自105年8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5年 7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5002578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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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6年2月24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10600005 780號函修正發布第 7條、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4條、第15條條 文,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2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 證期字第1050053611號函辦理)(中華民國106年4月1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臺期交字第 1060001162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6年5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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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7年1月12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2000 530號函修正發布第11條條文,並自107年1月22日實施(中華民國107年1月 1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6005085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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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70003 8640號函修正發布第7條條文,並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11 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70339543號函辦理)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契約交易日與本公司營業日相同。交易時間如下:
一、一般交易時段: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十五分,到期月份契約
    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上午十一時。
二、盤後交易時段:下午五時二十五分至次日上午五時。
若有其他因素影響本契約交易之進行時,本公司得依當時狀況宣布暫停交
易,並於次一營業日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
第一項交易日及交易時間,本公司得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