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請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應由會計師事務所於實習前,備具下列 文件向本會提出: (一)申請書。 (二)外國籍學生基本資料表。 (三)實習計畫(應載明實習內容、場所、起迄期間、實習指導人、實 習經費、獎助金及生活津貼)。 (四)外國籍學生護照、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影本。 (五)外國籍學生在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