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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0346026880號 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5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字第0950505239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35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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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0346026880號 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3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