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時間: 中華民國99年6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6月29日簽署;(中華民國99年8月17日立法院第7屆第 5會期 第 2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照案通過)(中華民國99年9月11日財團法人海峽 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以書面相互通知雙方業已完成相關 法定程序及配套準備作業,依雙方協議生效條款規定自9月12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立法 / 議事

法規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