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61年2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61年2月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6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考試 / 銓敘 / 任用

法規異動

修正

聘用人員不適用俸給法、退休法及撫卹法之規定;其在約聘期間病故或因
公死亡者,得酌給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