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99
人,瀏覽人次:
81430594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非政府組織會館代辦人作業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0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九十三北市民三字第0933274770 0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1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北市九一民三字第09131640100號 函訂定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3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九十三北市民三字第0933274770 0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