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行政中心禮堂場地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3月16日臺北市松山區公所(101)北市松秘字第100333379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本基準自101年4月15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區里行政目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