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行政中心禮堂場地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臺北市大同區公所(101)北市同秘字第101307813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本基準自101年4月15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區里行政目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