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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非政府組織會館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府民三字第0973094830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宗教禮俗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6月19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北市民三字第09131528600號函訂 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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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府民三字第09200642800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非政府組織會館使用管 理試辦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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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府民三字第09730948300號令廢止
附件下載
附件-臺北市非政府組織會館場地租借使用收費基準表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