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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辦理戶籍通報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4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0年4月1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府民四字第900434770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戶籍行政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0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六十北市警戶字第66275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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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7年9月9日臺北市政府七七北市警戶第129864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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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77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七七北市警戶第148396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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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77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七七北市警戶第177796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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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 78年7月15日臺北市政府七八北市謷戶字第102741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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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 82年6月14日臺北市政府八二府民四字第82042732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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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 90年4月16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府民四字第900434770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