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98
人,瀏覽人次:
82268769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暨各區戶政事務所戶政電腦機房與設備管理使用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9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9月8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北市民四字第89227791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戶籍行政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4年3月24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四北市民四字第8246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9年9月8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北市民四字第89227791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