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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有眷舍房地處理自治條例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7)府財產字第1076008084號公告施 行至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起失其效力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財政類
/
財產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8月1日臺北市政府(92)府法三字第 09215316100號令制定公 布全文20條,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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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7月6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法綜字第1076013017號令修正公 布第20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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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7)府財產字第1076008084號公告施 行至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起失其效力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2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