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誌園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無效與不當事件處理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8月8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原四字第8925331700號函訂頒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各級教育目

法規異動

訂定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