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及所機關中文書寫排印方式統一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終字第104373182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其他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