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9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10433262200號令修正 發布第5條條文及編制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修正

本隊置組長、督察員、警務員、分隊長、警務佐、小隊長、巡佐、偵查佐
、警員、辦事員及書記。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