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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溫泉設施使用敬告顧客條款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1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建商字第0930348400號訂定發布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
都市計劃分區管制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1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建商字第0930348400號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