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3590900號令修 正發布第1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 都市測量目

法規異動

修正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規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及土地使用
  分區證明(以下簡稱證明書)之核發事宜,並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
  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