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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機電人員訓練授證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4)北市捷技字第1043171 45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人事考核獎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北市捷機字第09130257800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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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4)北市捷技字第1043171 45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