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八十三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編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1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4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84)府法三字第 84000233號公告發布本 辦法施行期滿,當然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主計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廢止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