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運用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98)府法三字第 098371643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條;並自發布日起開始施行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