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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聘任人員年度考核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0)北市文化人字第10033409 1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3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人事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7)北市文化人字第09732728800 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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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1月1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8)北市文化人字第09830247600 號函修正發布第 4點(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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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12月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9)北市文化人字第099334733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4點(自100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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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0)北市文化人字第10033409 1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3點
法規異動
修正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