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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社會救濟會報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0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6月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社秘字第1000536021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社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12月22日臺北縣政府(89)北府社助字第478613號訂定發布全 文12點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 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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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6月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社秘字第1000536021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