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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淡水鎮多元性滬尾砲臺公園場地借用及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 2月18日臺北縣政府92北府農林字第0920037082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9點;並自發布日實施(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 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農林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 2月18日臺北縣政府92北府農林字第0920037082號公告訂定 發布全文9點;並自發布日實施(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 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一-滬尾砲台公園場地借用範圍
附件二-台北縣淡水鎮多元性滬尾砲台公園場地借用作業流程圖
附件三-台北縣淡水鎮多元性滬尾砲台公園場地使用費、保證金一覽表
附件四-臺北縣政府淡水鎮多元性滬尾砲台公園場地借用申請表
附件五-保證金收據格式
附件六-臺北縣政府淡水鎮多元性滬尾砲台公園場地借用前勘查表
附件七-臺北縣政府淡水鎮多元性滬尾砲台公園場地借用後勘查表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