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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微波室使用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 2月27日臺北縣政府北府秘管字第0920077178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6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新聞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 2月27日臺北縣政府北府秘管字第0920077178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6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下載
臺北縣政府微波室申請書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