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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莊市政大樓附設地下二樓停車場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1月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交停字第1012785669號公告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交通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6月7日臺北縣新莊市公所第九次市務會議通過修正發布第 1 點至第5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 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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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1月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交停字第1012785669號公告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