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新生英語村一日遊學報名暨收費實施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8月20日宜蘭縣政府府教課字第0990118750號函修正發布第 4 點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修正

肆、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以宜蘭縣(以下簡稱本縣)各公立學校國小五年級學生優
              先,以學校為單位團體上網申請。
二、參加人數:每日接受學生約三十至六十六人(每組最多十一人;每次
              最多六組)。每梯次報名人數至少須超過三十名,始受理
              報名。
三、遊學時間:每週四、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每梯次遊學時
              間約 3.5小時。上午四個主題,每位學生一次體驗四個學
              習情境。每個主題四十分鐘。
四、經費管理
  (一)英語村一日遊學活動,所需外籍師資由本府統一調用。
  (二)學生入村每人繳交新臺幣壹佰元整(含教材、水電、清潔費),
        低收入戶免繳費用。所收費用以代辦費方式,繳入臺灣銀行宜蘭
        分行022-038-09462-8 宜蘭縣新生國小,專款專用。
  (三)外師之午餐,由本府自相關經費項下支付。
  (四)所收經費若不足以支付實際支出時,由本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