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程依嘉義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八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修正條文,自九十七年一月三十 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