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門牌規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嘉義市政府府行法字第1081100479號令修正發布第 2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嘉義市 / 交通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戶政事務所辦理門牌編釘及核發門牌證明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一、新編、改編、補發、換發門牌:每面收費新臺幣五十元。
二、門牌證明:每張收費新臺幣二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