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公有廢棄物處理廠場營運回饋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5月16日嘉義市政府府行法字第0985006011號令修正公布名 稱及全文 8條;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嘉義市政府定之(原名稱:嘉義市 公有廢棄物處理場廠營運回饋金自治條例)
法規體系: / 嘉義市 / 環保類

法規異動

修正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