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處理興辦工業人取得工業用地證明書逾期未依核定計畫完成使用輔導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4月12日臺南市政府府經工商字第1010301895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4點,並自101年3月14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通用類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