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現有巷道及建築線指示爭議事件評議小組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臺南市政府府都管字第1010887919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101年10月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都發類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