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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婦女醫療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7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5年7月10日高雄市政府九十五高市府人一字第0950034343號函 廢止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人事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2月10日高雄市政府八十九高市府人一字第4600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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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5年7月10日高雄市政府九十五高市府人一字第0950034343號函 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